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雄安新区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推动雄安新区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发挥建设科技对高质量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雄安新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雄安新区2025年度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申报项目应当聚焦新区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申报项目择优推荐至省级、国家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根据新区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确定科技项目申报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本通知申报类型和方向要求。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
2.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定,无成果及权属方面的争议,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研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3.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且不存在科研诚信异常情况。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行业联合申报。
4.申报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的项目应当在新区范围内实施,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
5.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类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或者博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任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职务,确保其在职期间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有两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业专家推荐。
6.申报单位有超过实施期限或者经批准延期期限6个月以上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科研项目,不符合本次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以上资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实施、管理和验收考核的依据。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备齐申报材料,在2025年6月7日前将申报资料盖章扫描版及 word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qgbw2023@126.com。联系人见附件。
附件:
1.建设科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2.申报书
3.建设科技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雄安新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