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雄安新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的通知
2024/3/24 21:00:00
各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加强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激励创作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作品,根据《雄安新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雄安建交字[2023]115号),开展雄安新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报要求
符合《雄安新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雄安建交字[2023]115号)关于申报项目及单位的要求,且自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以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取得施工意见登记函的项目,均可申报雄安新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已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且勘察设计成果稳定,经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函后,可试申报;雄安集团可根据项目统筹管理情况提出推荐意见。
(二)申报时间
1.即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资料提交工作。
2.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申报信息集中审核。
3.2024年5月31日前,由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新区勘察设计协会,随机选取勘察设计领域知名专家组建评审组,申报单位就雄安新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做主要汇报,评审组完成打分。
4.2024年6月30日前,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雄安新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名单,履行报审程序,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发文公布。
(三)申报方式

采用邮箱提交材料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内容见附件1,材料提交至邮箱 xaxqkcsjrd@163.com。

 

二、认定结果应用
(一)对认定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的项目,作为良好信用信息予以记录,并进行通报表扬。

(二)认定结果作为认定雄安新区优秀建设项目、企业和建设者的重要参考。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不接受调整或修改。
(二)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后将不予退回。
(三)近三年在雄安新区引起负面舆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单位)不得申报,项目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不得申报。

 

附件:

     1.申报材料内容

     2.提交材料清单

     3.项目申报表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5.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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