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9/27 12:00:00

新区各勘察设计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3 年河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于10月7日之前报送至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153号C372室,请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xiongankanxie@163.com。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 2023 年河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2023年表彰活动实施计划的函》(冀评组办函〔2023〕15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工〔2018〕40号)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内容和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初审主管部门”),提供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要保持一致,同步报送。

(二)初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结合日常监管等情况,按照项目的质量和整体水平分成A档(重点推荐,一般为本地区或省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一等奖或达到相应水平项目,占比25%)、B档(常规推荐,一般为本地区或省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二等奖或达到相应水平项目,占比75%)。对列入A、B档的项目要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形成“初审推荐项目清单”,相关材料由初审主管部门集中保存、统一报送。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最终获奖项目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申报表为A4规格,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皮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

(二)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应以A4(或A3)规格,胶装合订成册,包括:

1.目录页;

2.反映工程全貌的照片;

3.工程简介和各专业技术说明(应反映工程技术难点和先进性及主要创新点)

4.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

(1)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2)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工程项目经济、社会、环保、消防、安全效益等证明。

5.能反映该项目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民用建筑应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A4或A3规格装订成册)

6.高层建筑及大跨度公共建筑项目应包括勘察报告。(A4或A3规格装订成册)

(三)演示材料

1.全部申报项目应提供有关工程项目概况和反映技术特点等内容的PPT幻灯片介绍,幻灯演示数量在20页内;

2.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应提供反映整个工程设计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貌的多媒体演示材料,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扫码获取《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及申报表

协会联系人:徐大辉 1515351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