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能建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专家遴选的通知
2023/6/27 18:10:0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雄安办字〔2023〕7号),充分发挥智能建造领域专家的专业优势和支撑作用,推进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拟组建雄安新区智能建造专家委员会和智能建造专家库,向社会公开征集智能建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智能建造专家委员会委员

1.为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标杆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组织研究或办理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专班交办的有关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指导雄安新区智能建造技术创新研究组织和监督管理,解决智能建造领域重大战略与共性技术难题。

3.为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创新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雄安新区主管部门推进智能建造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评价体系等体系建设。

4.负责雄安新区智能建造重点示范项目的技术支撑和指导,解决智能建造技术难题。

5.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

(二)智能建造专家库专家

1.深入调查研究,发挥专业优势,提出雄安新区智能建造发展建议,为推进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2.参与研究雄安新区智能建造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评价体系等工作。

3.利用自身的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优势,为雄安新区智能建造示范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促进智能建造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应用。

4.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智能建造咨询、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技术服务等。

5.承担其他智能建造相关工作。

 

二、遴选范围

(一)国内智能建造领域的领军人物、院士、国家设计大师等组成专家委员会。

(二)国内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智能建造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库。

 

三、推荐和申请条件

(一)智能建造专家委员会委员采用社会(单位)推荐、工作专班邀请参加的方式组成。

(二)智能建造专家库专家采用自愿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4.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或参加过国家、省市级重大课题研究、标准规范编制;

5.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6.熟悉智能建造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雄安新区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或其他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专业能力、代表性工程业绩、参与课题研究、标准规范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和材料的要求,填写《雄安新区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申请人、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word版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937303604@qq.com(邮件请注明“智能建造专家申请+单位+姓名”)。
(三)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后,工作专班将对申报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专家名单。

联系人:庄恒田,联系电话:18600819938

  

附件:

1.雄安新区智能建造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雄安新区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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